2018-10-11 人关注
为贯彻落实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<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办法及方便医院患者的治疗用药,从2018年10月15日开始,阳光平价药品邮寄办法执行如下:
一、初复诊患者邮寄平价药物均按照卫计委规定开具处方,并收取20元医事服务费,并停止之前征收的转账手续费。
二、抗癫痫药物,可开具14天以内的用量;精二类处方药物一次不超过7天的用量。具体情况可致电医院进行咨询。
三、平价药品购买邮寄需知:
1、初购患者:
(1) 需提供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户籍省市区县;
(2) 需提供医生处方(处方照片或者病历本医生处方页照片),并核对所需药物名称、生产厂家、剂型、规格、数量;
2、已购患者:
(1) 需提供患者姓名。
(2) 所需药物名称、生产厂家、剂型、规格、数量。
3、费用明细:药品总费用+20元医事服务费。
4、邮寄费用:顺丰快递,邮寄到付。
5、邮寄时间:每天下午15:00之前安排寄出,并将邮单号告知购药经办人,提醒查收。
6、支付方式:只支持微信转账 微信号:15810795188
7、购药方式:可通过电话方式 010-80698186 / 15810795188 (微信号) 进行咨询,或添加微信公众号后进行购药。
8、备注说明:信息不全,一律不办理。